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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绵阳房地产新政下,各大开发商售楼部有这些改变
4月22号,《绵阳城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正式开始实施。《实施细则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定:开发企业须在售楼部公示售房信息。那么问题来了,新政落地有一段时间了,绵阳的开发商们有没有动起来?这些公示信息又有什么作用呢?
在经开区、科创区的几家售楼部,现场通过展板、LED显示屏、触摸屏等方式,按市住建委的要求公示出企业资质、房源信息、购房合同模板等。
“这是我们的证件公示,我们放在案场明显的位置,客户进入售楼部一时间就可以看到。它包含了我们的营业执照、施工许可证以及预售许可证等等,这些对于购房者来讲是非常重要的。开发商也必须要具有这些资质,才能合规合法地进行销售。”某楼盘案场负责人说。
“案场公示中,不利因素公示非常重要。我们对每一栋楼,甚至每一个户型存在的采光不足、有遮挡等不利因素都有详细说明,对周边的业态可能产生的影响也有做描述。”某楼盘策划部经理说。
很多购房者看房,目光主要聚焦在沙盘、户型图和样板间,对公示的信息关心甚少。对此,《实施细则》还强化了企业公示告知的责任。
“我们在案场对置业顾问有强制要求,包括合同模板、资金监管账号的公示,都要求置业顾问必须一一详细地介绍给客户,让客户对整个项目信息有非常清晰的了解。”某楼盘案场负责人说。
为了让购房者明晰公示内容,《实施细则》增加了“书面签字确认知晓”一项。这也就意味着,现在看房时,要签字确认了。
“我们印制了看房须知卡,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看房现场公示信息的提示,客户需要看完公示内容以后,才能进行接下来的了解,然后再签字确认。”某楼盘案场负责人说。
此外,从5月中旬开始,各售楼部还将按新政要求上线房源信息查询多媒体终端,终端是和市住建委以及房管局联网的,信息公开透明,届时可供购房者们查询真实的房源信息。
绵阳房地产新政下,各大开发商售楼部有这些改变
新政的实施,是为了落实中央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定位,也进一步规范了绵阳房地产市场行为,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。所以,再次温馨提醒各位买房人,在看房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公示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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