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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仔姜王地块违法建设开始拆除

发表于2012-09-28
2010年12月,南河社区第四居民小组,在未取得任何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,以南河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为建设单位,擅自在原仔姜王地块开工建设南河新村A座商住楼。该项目占地2825.99平方米,其中二类居住用地2001.88平方米,城市公共绿地824.11平方米(东侧临路设置11米宽绿化带,南侧临路设置6米宽绿化带),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

该项目未经规划、国土、建设、消防等部门依法审批,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边界严重不足,占压城市公共绿地,擅自动工建设,严重违反了《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建筑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
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下发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当事人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。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履行处罚决定,规划部门向市政府申请对该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。市政府已批复由涪城区政府依法对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。涪城区政府已制定了拆除实施方案。该地块紧挨南河大桥桥头,南河体育中心旁边---
发表于2012-11-09

仔姜王啊?在哪哦?

发表于2012-1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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